当前位置:第五编>>第三十二章 法与政治>>第四节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
   
 二、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一致性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犹如两个同心圆,具有广泛的一致性。第一,两者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共同构筑现代国家,就是说,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都是建基于市场经济之上的上层建筑。第二,两者在内容上大部分是相同的,诸如民主的政治制度,分权与制衡的原则,平等的普选制等等。第三,在基本理念上,两者也大体一样,诸如人权、自由、平等、正义、公正等等。第四,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保障,共同推动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出现,是整个人类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智慧的结晶和经验的总结,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它不仅标志着人的思想解放的深度和社会发展的广度,而且意味着人性的升华和向整个人类解放过渡的可能。当然,从当今世界来看,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建设,还有一定局限,存在不少问题,有待人类的共同努力去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是:战争和恐怖活动,贫富悬殊,霸权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等等。同时,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的建设,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也是紧密结合的,应同步进行,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既有广泛的一致性,也有一定的差异:①侧重面不尽相同。法治国家重视实现法的功能与价值,强调法律的权威;政治文明重视政治制度的民主,提倡社会正义。②手段也不尽相同。法治注重强制性和国家意志性,提倡法不徇情,要求一切按规则办理,对违法和犯罪行为将予以制裁;政治文明侧重于人的思想解放,提倡社会和谐,维护人的尊严。③法治国家侧重于国家生活,中心是国家机关依法办事;政治文明涉及各个领域,重点是人们相互间的尊重与团结、友好与合作,中心是突出入的主体地位。
  正是由于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有广泛一致性,又有一定差异,因此,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二者都必须包含在内,都必须把它们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小康社会”不是一个纯经济概念,而是意味着社会的全面进步,理所当然地包括建设法治国家与政治文明。在当今世界,政治文明的要义,就是顺应历史潮流,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当然,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是现实的和可预测的,应该表现为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表现为民富国强,表现为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其关键在于与时俱进,其本质在于执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