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目录    教学目标   学习导引   知识体系结构图   练习作业与思考题   学习资源   本章课程学习
 

当前位置:首页 >> 第四章 >> 第四节 >> 4-4-1

宏观的课程设计

    宏观的课程设计,在《简明国际教育百科全书 课程》中称为课程设计的广义的层次。“广义的层次包括基本的价值选择” “在广义的层次上,课程设计受设计者对材料依据的选择或设计者选择作为重点材料的影响。” 该书中区分了课程设计时可能选择的三种材料依据,分别为“以有组织的学科内容作为材料依据”、“以学生作为材料依据”、“以社会作为材料依据” 。选择不同的材料作为重点决定着设计出的课程的不同取向。
    除确立课程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外,宏观的课程设计承担着确定课程的宏观结构的任务。如某一学段开设哪些门类的课程、开设顺序、时间分配等。我国建过后制定的中小学教学计划及后来的课程计划中有关部分,都是完成这一任务的成果。而对于课程基本理念的叙写则表现为教学计划或课程计划中有关课程性质、课程根本目的内容等之中。
    这一层次的课程设计主体通常为国家。这一点在实行中央集权教育制度的国家尤为明显。具体操作者通常有政府的教育官员及由政府委托的专家学者。而某些实行地方分权教育制度的国家,虽然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标准),但实际上教育总不可避免地受政治经济的影响,政府总要以某种形式干预课程的宏观结构,只不过地方分权制国家其强度较弱而已。目前在对课程宏观结构的控制上,出现了双向发展的态势,即原来的中央集权体制的国家开始注意地方及学校课程权力的增加,如俄罗斯、日本等国,而原本的地方分权制国家则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课程的控制强度,如美国、英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