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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主教会虽然在英、法等国的势力有所衰落,而德国仍处于封建割据时期,天主教会仍然控制着整个国家政治和经济,由于它的分散性,没有形成统一的全国市场,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德意志的资产阶级与新贵族迫切需要政治上的统一、,来扫除资本主义发展的严重障碍。德国是在天主教世界中受榨取最严重的地区,也是劳动人民最受剥削的地区,被称作 “教皇的奶牛”;“赎罪券”原是教会发给教徒死后可以升入天堂的凭证,罗马教廷却把出售赎罪券当作搜刮钱财的买卖,这些都激起了德国社会各阶层的不满,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情绪高涨。在德国,民族压迫、阶级压迫与宗教压迫交织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宗教改革首先在德国爆发。首先发难的是德国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倡导者,新教路德宗创始人。他不是出生在一个宗教世家,而是出生于一个普通德国家庭。他入大学后对宗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505年进入奥古斯丁修道院,当上了修道士,从此走上了神学之路,希望能通过苦修,求得上帝的谅解,赦免以往犯得罪。1507年路德获立为神父,1508年进入威登堡大学,先任讲师,1512年获神学院博士,并教授《圣经》。他对原始基督教有着浓厚的兴趣,主讲保罗和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他是德国最早用德文对照新旧约原文授课的教授之一。虽然他一直按照教会律法潜心苦修,但由于他对教会腐败和道德坠落的深恶痛绝,宗教并不能使他得到内心的平安。
    他利用图书馆认真研读《圣经》。在研究的过程中,他发现天主教会的一整套制度及其神学理论和实践,远远背离了传统教义。他在圣经的福音书中看到了早期基督教会的平等精神,耳目为之一新。从《福音书》中他悟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道理。具体来说,人要想自己的灵魂得救,要依靠个人的虔诚,而不需要教会神职人员的干预。信仰唯一的依据是《圣经》,而不是天主教会一手制定的神学。在传统教义中,尽管使圣保罗在基督教形成之初就提出“义人必因信得生”,说明信仰是救赎的关键,但长期以来却演变成了,唯有通过教会人才能得到救赎。事实上除了信仰之外,教会的人在救赎问题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当时的教士一职在宗教活动中,以宗教的传播人自居,教会与教皇在救赎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中世纪以来,基督教会为了加强对国家各个领域的控制,进一步提出了上帝不与有罪之人交往、唯有通过教会人才能获得救赎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人必须服从于教会,也必须遵守相关的法规与礼仪。到了中世纪后期,人的外在善功已经成为了救赎之本,教皇与教士也凭此收敛钱财,奢侈糜烂。要求信徒用金钱赎罪成为中世纪教会最腐败的行为。这一切使他顿悟,懂得了原来人的得救只是因为他对上帝的信仰以及上帝的恩赐,其他一切的律法都不能保证使人得以“称义”。这样,在维登堡大学期间,路德已经在思想上否定了天主教神学的基本观念,否定了教皇的权威。
    路德掀起的宗教改革运动的直接导火线是罗马教廷1517年在德国推行的赎罪券。发售赎罪券是中世纪以来教廷弥补财政亏空的做法。这次是教皇利奥十世以修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名,派教廷大员到德意志各地兜售赎罪券聚敛资财。路德亲眼看到人们受骗购买赎罪券的情形,又耳闻教会主教买卖圣职的丑事,认为他们这种对赎罪功效的宣传不仅是在搜刮人民的钱财,违背了道德,而且与他多年在课堂上宣讲的信念相抵触。他开始攻击教会出售赎罪券的作法。他于1517年万圣节前夕,在维登堡的大教堂门口张贴《九十五条论纲》,以学术争论为名,抨击罗马教廷出售赎罪券的行为,拉开了宗教改革的序幕 。路德的本意是希望以此来展开对赎罪券效能的神学辩论,在基督教教会的作用和个人的宗教信仰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决意与教皇彻底决裂。论纲用神学论辩的形式表达,口吻谦逊、语气平和,甚至在第71条中还明确肯定教皇的赦罪权。在论纲中他痛斥出卖赎罪券的做法,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论纲的主要论点围绕赎罪券效能的批判:教会只可以赦免教会施加的惩罚,不能赦免上帝施加的惩罚;赎罪券永远不能赦免罪过,教皇本人亦无力做到这一点;赎罪券不能达及炼狱中的灵魂;真正悔悟的基督徒无需赎罪券便可以得到上帝的宽恕;真正的“善功圣库”应是上帝的恩典。此时,其因信称义主张在论纲中尚未提出。虽然《论纲》是用拉丁文写的,但由于当天恰巧是人们前往教堂朝掲所拜遗物的万圣节,自然很多人看到张贴的内容,再加上印刷术在欧洲的传播,不久,便被人翻译成德文,不到一个月,各种译文已经传遍全西欧。路德此举得到了包括市民上层和部分德国诸侯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广泛的支持,已使赎罪券无人问津,同时他的所作所为也触怒了罗马教廷。路德的这一举动被视为宗教改革运动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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