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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朱熹的理学思想体系

朱熹纪念馆
    朱熹是中国思想学术史上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重要学者之一,是理学的集大成者,其汲取了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等各家的学说,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严密的、系统的理学思想体系。朱熹(1130-——1200年),字符晦,号晦庵,别号紫阳。朱熹长期在福建崇安、建阳讲学,其学派史称闽学。朱熹的理学思想体系主由三个部分构成:天理论、心性论、格物致知论。朱熹是继承二程的理本论思想,以理为最高范畴,通过对理与气的研究和展开,建立起自身的哲学体系。天理论是这一哲学体系的理论基石。
    一.天理论
    理学之所以被称为“理学”,原因就是宋代的儒家学者重视对儒经的义理的阐发,并构建一个以“理”为中心的思想体系。在朱熹的理学思想体系中,“天理”是一个核心的范畴,也是这个体系的逻辑起点。朱熹早年主张理气无先后的天理论。后来朱熹的理气论思想有了进一步发展,提出“理先气后”、“理能生气”的观点。何谓理气?朱熹认为:“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者也、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先,必禀此理人后有性;必禀此气人后有形。”(《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理与气是道器对峙的关系,任何器物都离不开二者。理是产生万物的本质依据,气是构成万物的物质材料。此外,理不仅是宇宙的本原,万物的主宰,还是社会道德规范的源泉,一切封建道德的原则、规定及仪节,都是“理”在人间的展现。朱熹的天理论是天人合一的学说。理,机制万物的的规律,幼稚社会的道德规范。朱熹认为宇宙的规律和社会的道德使有天理赋予的,以对天理至上性的论证,为人间的道德只需寻找形而上的根源。朱熹天理论的另外一个重要思想就是“理一分殊说”,朱熹确定了以理为本的宇宙本体论,将整个宇宙的本原归结为“理一”。“理一”是指宇宙本体之理的唯一性,“分殊”则是指天下各种事物中万理的个别性和多样性。朱熹的“理一分分殊”具有多重的含义。一是宇宙整体与具体万物的关系,说明的是总体与具体的道理。宇宙的本原是“一”,在经过了理->气->万物的化生过程,“一”就化生出“万”,而“万”也具有“一”的本性,这就体现出了“理一”与“分殊”的关系问题。二是体现了一般原理与具体法则的关系。“理一”是天地万物的普遍仁爱,“分殊”是肯定这种仁爱的对象不同,存在这亲疏之别。这也引起了朱熹的道德起源论。
    二.心性论
    心性论是关于“人道”的理论。其是基于天理论,以论证人性为何物?朱熹集理学之大成还表现在其心性论方面。他对北宋理学家的心性论作过总结性评价:伊川“性即理也”,横渠“心统性情”二句,颠扑不破!(《朱子语类》卷五《性理二?性情心意等名义》)朱熹对心性论作出如下的阐述:
   (一)性即是天理
    朱熹将人性与天理连接起来,提出:“性者,人之所禀天理也”即人性不过是天理所赋予的。朱熹还进一步通过宇宙论的演变过程阐述了“性即理”的依据。认为在理气运行、人物化生的过程中,气构成了人的形体,理构成了人的性体,性与气的区别是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关系。朱熹比较完备的论述了人性来自天理的道理。
   (二)心统性情
    朱熹认为:性的状态是静的,情的状态是动,性是体,情是用,而心的作用就是贯通在动静、体用之间。这就是朱熹提出的“心统性情”思想。“心统性情”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心贯通、兼备性与情。即心具有性与情两个方面,贯通于静与动两种精神状态之中。二是指,心是性与情的主宰。“心”是指认识能力,功能在于思,它不是实有之物,却能认识一切,分析一切,人就是具有这样的认识能力。
   (三)道心与人心
    朱熹认为“道心”即是心,一种知觉的意识活动,其是以道德义理为内容的知觉,但不包括饥食饮渴方面的知觉。“道理”是指人的恻隐、善恶、是非、辞让之心,故与仁义礼智之性密切联系,是纯粹至善的。“人心”也是一种知觉,总是与自己某一方面的生理需要为内容,是人生来就有的自然欲求。“人心”可善可恶。“道心”与“人心”是矛盾冲突的,但是两者又不可分离,一个人同时具有两者。由于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人的内在精神总是出于冲突斗争的状态。
    朱熹通过对上述三方面的论述,建立了精深的心性论思想体系,完成了集理学之大成的任务。
    三.格物致知论
    格物致知论是朱熹认识论的核心。“格物”朱熹认为格为至,物为事,格物就是穷至事物之理。“致知”在朱熹处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从物中见理,由寡而多的推展、扩充知识。二是指通过穷理来发见内心固有的知识。显然,朱熹的格物致知论是在探讨作为主体的人应该怎么认识客观的天理。天下的事物各有其理,格物致知就是要认识万事万物之理。朱熹认为,格物与致知是对立统一的。格物是“就物而言”、“以理言也”、“是零细说”;致知是“自我而言”、“以心言也”、“是全体说”。(《朱子语类》卷十五)在认识物件上,格物在物而致知在我;在认识方式上,格物在循理,致知在循心;在认识程度上,格物为部分,致知为整体。两者有时密不可分的,只有格物才可以致知,从格物到致知,是一个逐渐积累的过程。在朱熹看来,格物致知的目的,不仅在于认识万物的本质,更重要的是体认社会伦理的原则规范。强调格物致知的根本要以就是识理明善,明善就要持敬。这是关于认识主题的修养理论。在他看来,理学的任务在于教化人们认识天理,维护儒家倡导的政治伦理制度,并且两者是统一的。
    朱熹思想地位可以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构建了严密的理学体系。其次,确立了理学的传授道统。第三就是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集合成为四书,并为之注释,取得与五经同等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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