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王守仁的心学体系
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自号阳明子,浙江余姚人。宪宗成化年间中进士第,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卒谥“文成”。学者称其为阳明先生,称其所创心学为阳明心学或“姚江之学”。其著述由弟子编成《王文成公全书》、《王文成公文录》等,后世汇编其生平文字为《王阳明全集》。
王守仁一生经历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其间,社会政治危机逐步加深:土地兼并狂潮兴起,造成了大量的流民,成为威胁明朝统治的力量;极端皇权专制的弊害得到充分的暴露,统治集团内部,宦官专权,侯王叛乱,党争不断,削弱了统治力量;南“倭”、北“虏”交伐,不仅威胁明王朝的边防,还加重其财政危机;商品经济的空前发展,使封建等级秩序及维护它的道德规范受到冲击。而供奉于庙堂的程朱理学不仅因日趋僵化,对士人失去了吸引力,也无力应对变化纷繁的现实。面对这种局面,王守仁深感“天下事势如沉疴积痿”,已至“病革临绝之时”,经纶世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极力寻求一种能够挽救现实的药方。
王守仁心学思想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他早年学习程朱之学,执着于格物穷理。因“穷格竹子”七日,“劳思致疾”,而开始对朱熹学说产生怀疑,认为朱熹学说中的“格物致知”与“正心诚意”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即所谓纵然格得草木之理,也与自家“正心诚意”的的道德修养没什么关系。宦途经历及对社会现状的了解,促使他对道德伦理的衰败和社会人心风俗的沉沦的原因进行探索。他依循封建政治教化的内在逻辑,逐渐发现朱熹学说中“物理与吾心终若判而为二”,是导致知行分离、道德言说与道德践履相脱离的思想理论根源。于是,开始抛弃程朱之学,着力于“吾心”构建自己的“心学”思想体系。
王守仁心学思想体系并非凿空而创,而是对已有的思想学说资源有所借鉴和继承,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来源:(一)对包括理学在内的传统儒学的继承和改造。其心学思想体系中充斥着众多的伦理范畴和命题,都是传统儒学中所具有的。主要继承了孟子的“良知”说和陆九渊的“心即理”观点。对程朱学说中的道德修养论也有所借鉴。(二)受陈献章、湛若水二人的思想影响。王守仁在不满朱熹之学而探寻新的思想出路时,与湛若水结交,“共以倡明圣学为事”,受陈、湛师徒二人偏重内心涵养的思想取向的启发。(三)受佛教禅宗的影响。他在怀疑朱熹学说以后,很长时间浸于佛、道二教学说,后虽感到二教出世思想,悖于儒家伦理纲常,跳出其学,但对佛、道二教尤其是佛教禅宗的心性说及直觉修养方法都有所汲取和借鉴。其“龙场悟道”,以为“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就是一个很突出的例证。正是依托这些思想资源,王守仁构建了以“良知为心之本体”说、“致良知”说为核心,以“知行合一”为实行路径的“心学”思想体系。
“良知为心之本体”说。王守仁继承并发挥周敦颐、程颢、陆九渊以来逐渐形成并明朗化的“心即理”说,把“良知”、“心”、“性”、“理”看作一事:“良知者,心之本体”,“心即性,性即理”,“心之本体,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灵觉,所谓良知也。”同时,还进一步把作为认识主体的“心”的地位和作用张大到无以复加的高度,“心”不仅成了人之一身的主宰,而且还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它充塞于天地之间,天地万物鬼神的有无都由它决定,一切的存在都是“心”——“良知”的发用流行,它成了宇宙万物的最高本体,成了宇宙万物的创造主。一言以蔽之,即是“心外无物,心外无事,心外无理,心外无义,心外无善。”由此,人们探求万事万物之理,就必须着手于“心”,“物理不外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吾物理矣。”王守仁如此论说,主要是为了解决程朱理学学说中“物理吾心,终若判而为二”的之离,及其在体认天理、道德践履上所造成的病痛。他所采取的解决办法,就是将具有思想认识功能的“心”上升为宇宙本体,以主观决定客观、主观吞噬客观的方式,力图消除“心”与“理”的两歧,以使体认天理、道德践履简径直接,更有效度。正如他自己所说:“杀人须就喉咙上著刀;吾人为学,当从心髓入微处用力。”
王守仁学说把“心”——“良知”与天地万物之理相等同,以之为判断是非、善恶的准则,并认为人人心中皆有“良知”。其用意就是要以唤醒人的尊严的方式,使封建伦理道德和统治秩序由外在的束缚变成人们内在的自觉,从而实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
“知行合一”说。王守仁“龙场大悟”后提出这一学说。他不满现实社会重重,诸儒坐而论道,口若悬河,起身行事,手足无措的无能状态,寻根溯源,认为程朱学说“物理吾心,终判为二”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于是主张“知行合一”,并以“心即理”为逻辑起点,推演论证这个学说:既然“心”主宰一身,主宰万事万物,“心”与“理”不可分,那么“知”与“性”也就不可分。其所谓“知”,是指“良知”的内在感悟,所谓“行”,是指“良知”的外在表露。在他看来,既然知与性都是人固有良知的表现,所以是二而一的东西。在王守仁这一学说中有一潜在预设,即人人皆有自尊,从自家田地里获得真知,会自然主宰一身而流行发用,自然会自觉地践行伦理纲常,不能行是因为不真知。所以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又说:“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是一个工夫,知行不可分为两事。”就王守仁初衷而言,他想抓住“知”这个内心感悟环节,以之为着力点,以期获得人人“能行”“愿行”的效果,并不是在认识上真的将“知”等同于“行”。然而事实上,能不能真正践行伦理道德,是受主客观诸多因素的制约的,不仅仅局限于能否真切体悟到天理(封建伦理纲常)这一个方面。所以,此种学说流布开来,所造成的真正后果,也只能是“以知代行”“只知不行”,并不能比程朱的相关学说的影响强过多少。
“致良知”说。此说为王守仁晚年(50岁)提出来的,他见当时的读书人多为名利而奔忙,把程朱学说当作打开名利之门的钥匙,认为人心败坏,“天下人用其私智以相比轧”,社会“纷纷藉藉祸乱相寻”皆由此造成,都是“良知之说不明”的缘故。而且在镇压各族民众起义的过程中,他还清醒地认识到“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于是阐发“致良知”说,并颇为自负地认为,“致良知”是“孔门正法眼藏”,是“圣人教人第一义”。
“致良知”说并非王守仁的首创,《礼记?大学》载有“致知”之言,《孟子》亦有“良知”之说。王守仁对这些观点以及陆九渊“心即理“说加以吸收、改造,形成系统的“心学”学说。他把人心中之“良知”与天理联系起来,指出“天理即是良知”,致良知就是体认和遵循天理,以说明致良知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他认为“良知良能,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以说明致良知的可能性。他归纳总结了人们在致良知上的态度和做法,“圣人自然致之,贤人勉强致之,凡人困学致之,愚人蔽昧不致”,警醒、提澌众多的愚凡之人不要自甘堕落,致良知以成贤成圣。他指出了致良知的步骤:“诚意”——“致知”——“格物”。说明致良知的方法包括“动”“静”两种工夫。所谓“静”的工夫,即“反身而诚”的内省直观(包括静坐澄心),也就是“不假外求”“自明本心”的本体证悟;所谓“动”的工夫,就是“在事上磨练,就是在人伦日用的具体事务上体验、践行。他认为,”动“”静“两种工夫相为表里,“必欲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一毫人欲之私,此作圣之功也。”
归根结底,王守仁的“致良知”作为道德修养论,是以“存天理,去人欲”为宗旨和目的的,欲以纲常名教清除人们心中的物欲,将人们的思想纳入符合封建统治秩序的轨道。就此而言,与朱熹学说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他的学说中具有较强的重视人的个性和主动性的旨趣,而且被其后学引申发挥,以“现成良知”说为“人欲”合理性辩护,以否定权威说为个体思想自由及其价值合理性张目,在思想界掀起不不小的波澜,对于人们的思想解放起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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