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内容 传统教师评价观念认为:评价就是学校管理者对教师的评价,因而是单向性的;评价就是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教师的工作进行的考评,因而是指令性的;评价是对教师的整个工作做出总的评价,因而是终结性的。这种评价观忽视了评价过程中的双向交流,不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的是教学的结果,而不是过程;突出的是教师的教学能力,而不是综合素质;强调了制度和管理的规范和严谨,却忽视了人的情感因素;遵从了统一的标准和进度,却没有考虑到作为个体的教师的特殊性。教师评价改革的重点就是要改变这种传统的观念,让评价不再是简单地判定谁是优秀教师、谁合格或达标,而是和教师一起分析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收获与失落,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行动计划,目的是形成一种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制。发展性的教师评价体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立以“学生学业成绩”为基础,重在促进教师不断发展的评价内容 作为一名教师,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要帮助学生学习,促进学生成长,自然“学生学业成绩”应该成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但却不能将“学生学业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这种片面的标准一方面有违“素质教育”的宗旨;另一方面也会影响教师素质的全面发展。这与现代教育对教师素养和专业水平所提出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要改变这种状况,就需要在教师评价中加入能促进教师进步的发展性内容。具体内容包括①: 1.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积极向上,具有奉献精神;公正、诚恳,具有健康心态和团结合作的团队精神; ①朱慕菊主编:《走进新课程——与课程实施者对话》[C],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