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政治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一、国际政治理论的内涵
1.什么是理论
理论是社会科学中最常见的术语之一,弄清理论的具体含义和内部结构是人们学习和研究国际政治理论的基本出发点。要理解理论,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
一是从理论与现象之间的关系来理解理论。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詹姆斯·多尔蒂和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认为,“理论只不过是对现象的系统反映,以便解释各种现象,向人们展示它们是如何以有意义和有规律的方式相互联系的,而不是无序世界中不规则的散乱个体”。沃尔兹认为,理论并非只是规律的集合,而是对规律的解释。其他一些学者也持大体类似的观点,有的认为理论是一种概念框架和分析技巧;有的认为,理论是关于事实的模式,是对客观事物的思维抽象。
二是从理论的内部结构及逻辑性来研究理论。有的西方学者认为,理论包括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假设、定义、法则、观点或原理。卡普兰也认为,一种理论应该包括一套基本术语、定义和公理。在这个基础上,推导出成体系的定理。这些定理应该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最终得出的定理或命题的解释应该使其中的术语都能有一个明确的经验依据。最后,这些定理应当能够被有控实验或系统观察所驳倒或证实。
“理论”一词源于希腊语“θεωρω”,意思是“to look at”(看、视为、判断、思考或审视)。亚里士多德将“理论”视为“知”(knowing),而非“做”(doing)。
据上所述,我们可以给理论下一个基本定义:理论是由一系列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概念、假设、定理、公理和观点等组成的对事物或现象进行系统说明并具有可验证性的命题组合。在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理论主要是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由概念、假设、法则、定理和公理等组成的前提部分;二是由命题和命题组合组成的结论部分。理论是一个整体,体现了由前提推导出结论的逻辑过程。具体来说,理论一词包括下面几层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