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理论是一种命题和观点,它需要对客观现象和规律进行判断和说明,并通过一定的文字形式表达出来。
其次,理论是作为整体存在的命题,它不是一两个命题,而是由若干个命题组成的集合,这些命题形式多样、功能各异,但共同组成一个整体,具有系统性。
第三,理论需要论证。理论不是思想的火花,凭借灵感而得,而是通过若干前提一步步演绎或归纳而来。所以理论并不纯粹由命题构成,它还包括概念、假设、定理、公理等用来证明命题或结论的术语。理论包括动态的论证过程,而不只是静止性的命题陈述。
第四,理论要有内在的一致性。理论结构中的前提和结论之间要有统一性,也就是说,满足一定条件,前提要能推导出结论。在前提与前提之间,如概念、假设、定理和公里相互间不能矛盾,得出的结论彼此也不能有冲突。总之,理论在内部结构上要能够自圆其说。
第五,理论要具有可验证性。理论所作的批判和揭示的规律应该可以通过经验手段和逻辑手段来加以检验,以证明它是正确的或错误的。不能被检验的命题不是理论,而是神学、宗教或哲学思想。
第六,理论要具有普遍性。通过检验被证明是正确的理论所得出的结论不是个别的、不可重复式的,而应当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不是说这个理论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而是说只要符合理论体系的基本要求,即如果理论所揭示的那些条件得到满足的话,那么其结论中所预示的情况就会重复出现。
理论一般具有三个主要功能:描述、揭示和预测。描述是指理论必须能个够确切的描述研究领域内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时间和现象。描述既是理论的功能,也是它的基本要求和研究前提。如果连基本事实都搞不清楚,后面的解释和预测也就无从谈起。解释是指理论必须对上述事件和现象发生的原因进行说明。解释是理论的核心功能,一个理论的好坏或者有无效力、效力和大小、适用的范围主要取决于它的解释能力。预测是指解释的延伸功能。理论不仅要对过去的或当前的现象、规律进行说明,而且要能够对未来的类似现象出现的可能性进行预测,当然这种预测主要是指总体的趋势和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