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国际主义对国际政治和国际社会本质的看法。
国际主义又称为格老秀斯主义,它用国际社会来描述国际政治,这里的社会是在国内社会意义上体现的,即国家之间有着共同的规范、价值观和文化,能够趋向合作与共存。与现实主义的观点相对立,国际主义认为,国家之间的相互冲突受到共同规则与制度的限制,国家之间既不是完全的利益对立,也不是纯粹的利益一致,它类似一种博弈。国际社会的常态并不是战争与冲突,而是国家之间的经济和社会交往;同时,国际主义也不赞同世界主义的观点,他们认为,国际社会的规则并不是为了推翻国家体系和实现世界共同体,而是为了在国际社会中实现共处与合作的目标。国际主义关于国际社会的思想后来被英国学派所继承并得到发扬。特别是赫德利·布尔所著的《无政府社会》对国际社会进行了系统论述。布尔认为,虽然社会要素只是现代国际体系中的一种要素,但它一直存在与这一体系之中,虽然有时难以确定,有时被战争、冲突等因素所冲击,但有关国家的共同利益、国家遵循的共同规则以及国家所创立的共同制度等观念在历史上一直都在起作用。他认为,国际社会的秩序是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的,即共同利益、规则和制度。除此之外,国际社会应该具有某些共同文明的要素,如共同的语言、认识论与世界观、共同的宗教、共同的道德观、审美观或艺术传统。
通过对以上三种理论观点的初步了解,我们不难发现,各家各派的理论观点与现实情况总是存在一定的差距。沃尔兹曾经指出,理论演绎并不一定要与现实状况完全符合,理论建构只要自圆其说就可以了。例如,从一个前提推导出一个结论,只要假设这个前提是正确的,只要推导过程没有错,那么得出的结论就不会有错。这种做法类似数学或自然科学中的做法,从某一公理或定理推导出一个结论。这就是为什么同样一个事实,不同的理论家会有不同的理论观点。虽然理论在自身的逻辑上是成立的,但人们需要的是了解实际的国际政治情况。特别是理论寻求的是普遍的解释力,它可能忽略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同样是对国际政治的分析,今天的国际社会和二战之前肯定会有所区别、现代和古代国际体系也有不同,认识不到这种区别,会让人们产生疑惑,也不利于正确理解国际政治的本质。
就这三种理论观点而言,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政治的实际情况,但又没有哪一种观点能够非常全面、正确地反映国际政治的真正本质,特别是当今国际社会的内在特征。如果做一个比喻的话,这三种对国际政治本质的看法实际上是沿着一条直线,分别代表这两个极端。如果把这条直线的最左端设为现实主义的话,那么,其最右端是康德式的世界大同观点。国际主义、英国学派的观点则处于二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