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一节 技能的概述
二、技能的分类
按照技能的性质和特点,可以将技能分成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两类。
(一)动作技能(又称运动技能)
1.定义
我国教育心理学家根据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将动作技能定义为:在练习的基础上形成的,按照某种规则或程序顺利完成身体协调任务的能力。如书写、体操、游泳、舞蹈等。运动技能主要是借助于骨骼、肌肉和相应的神经过程来实现的。
运动技能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能力,运动技能中有动作的成分,但动作并不就是运动技能。只有人们运用一组动作去完成某一项具体任务或解决某一具体问题时,这种活动能力才能称之为动作技能。也就是说,眨眼这类的不随意动作不能称为动作技能,只有当人们用身体的一系列动作去完成一项任务或达到某种目的时,才会体现出动作技能。比如用舞蹈表达思想。个体越是能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身体动作完成任务,其动作技能水平就越高。
2.动作技能的构成
哈罗(A.J.Harrow)在《教育目标分类学,第三分册:动作技能领域》一书中对动作技能的构成成分做了分析,认为动作技能一般包括三个成分。这代表了人们对动作技能构成成分的一般看法。
(1)动作或动作组
从难易程度的角度来分,动作有三种类型:反射动作、基本——基础动作、技巧动作。
从发展角度来看,反射动作主要受遗传的影响,是随个体成熟发展起来的;基本——基础动作,如跑、跳等,主要是随个体的成熟发展起来的,但训练能增强其精确性和熟练程度;技巧动作则主要是习得的,具有明显的专业性,如打网球与打乒乓球,其技巧动作是不同的。
从上述三种类型动作之间的关系来看,基本——基础动作是由一系列的反射动作组成的。因而,每一基本——基础动作都是一组反射动作的组合,或称一个反射动作组;而技巧动作又是由一系列的基本——基础动作组合而成的,是一个个基本——基础动作组。第一专业或行业的技巧动作群组又构成了该专业或行业的动作语汇(movement
vocabulary)。
动作和动作组是运动技能中易于被观察到的成分。
(2)体能
体能主要包括耐力、力量、韧性、敏捷性等。体能是运动技能的重要组成成分,是完成动作技能的前提和保障。每一动作任务的完成都需要相应体能的支持,离开体能,动作任务就不可能高质量的完成,动作技能就会大打折扣。比如,一名排球运动员已熟练掌握了排球的专业动作语汇,但在长时间的对抗赛中,若耐力较差,可能就会发生动作变形,出现发球失误等问题。可见,体能是优质完成动作任务的重要保证。
(3)认知能力
动作任务的完成,必须有认知过程的参与。因而认知能力,如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是动作技能的重要构成成分。
知觉是完成动作任务的基础,知觉主要包括视觉、痛觉、触觉、动觉等。对于动作完成情况的观察,对于环境因素的利用都离不开知觉的作用。另外,某些特殊行业的专业动作语汇还有特殊的知觉要求,如对司机的手眼协调,手脚协调等能力要求较高。
其它认知能力,如记忆、想象、思维等对于动作技能的形成也很重要。人们对动作或动作组的熟练过程离不开它们的参与。
3.动作技能的种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动作技能分为不同的类别。
从动作是否连贯的维度,可将动作技能分为连续的动作技能与不连续的动作技能。连续的动作技能往往对动作的连贯性,敏捷性要求较高。如舞蹈、球类运动、体操等。不连续的动作技能往往对动作的准确性要求较高,如手枪慢射等。
从动作过程中外部情境是否有变化的维度,可将动作技能分为开放性技能和封闭性技能。开放性技能较多受外部情境的制约,需根据外部情境中的信息,不断调整操作者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如开汽车等。封闭性技能较少受外部情境控制,如举重等。因而,开放性技能的完成对人的环境信息识别能力、判断和适应能力、调节能力要求更高。
从反馈条件的维度,还可以将动作技能分为内循环技能和外循环技能。内循环技能是一种自我调节的运动技能,对动作任务完成情况的反馈往往来自个体内部。而外循环技能常常会受到来自外部环境的反馈的影响。
(二)智力技能
智力技能指借助于内部语言在头脑中进行的智力活动方式,它包括感知、记忆、想象和思维等认知因素,其中抽象思维因素占据着最主要的地位。智力技能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它是一种按照客观的、合理的、完善的程序组织起来的认知活动方式,是一种内隐的智力操作,没有明显的外部动作。
智力技能的本质特征就是掌握正确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按照其内容和概括化程度,可将智力技能分为两种:一般智力技能和特殊智力技能。一般智力技能是在广泛的认知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适用于一切认知活动,如观察、记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概括化、一般性是一般智力技能的显著特征;特殊智力技能是在专门领域的认知活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适用于专门领域,如计算、写作、求证等。
智力技能对于知识的学习和能力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它是获得理性经验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智力技能的形成,可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可以缩短解决问题所需的时间及进程,从而影响问题解决的速度。
(三)动作技能与智力技能的关系
动作技能和智力技能是构成技能的两个子系统,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动作技能与智力技能的区别
(1)活动的对象不同
动作技能是属于实际操作活动的范畴,其活动的对象是物质的、具体的,表现为外显而易见的骨骼和肌肉的操作,是可以被观察,可以被感知的。而智力技能的活动对象是头脑中的映象,不是客体本身,具有主观性和抽象性,属于观念范畴,不具有相应的物质形式,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智力技能的活动对象的上述特点,使智力技能只能在大脑内借助于内部言语内潜地进行,只能通过难以觉察的映象的变化来判断其存在,具有隐蔽性。但智力技能对映象加工改造的潜力很大,既可改造成具体、形象、生动的感性观念,又可加工改造成抽象、概括的理性观念。
(2)活动的结构不同
动作技能是系列动作的连锁,所以其动作结构必须从实际出发,符合实际,不能省略。智力技能是借助于内部语言实现的,因而可以高度省略、高度简缩,甚至难以觉察到其活动的全部过程。
(3)活动的要求不同
动作技能要求学习者必须掌握一套刺激——反应的联接,而智力技能则要求学习者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
2、动作技能与智力技能的联系
一方面,动作技能经常是智力技能形成的最初依据,智力技能的形成常常是在外部动作技能的基础上,逐步脱离外部动作而借助于内部语言实现的。比如,写作这种智力技能就是在书写等动作技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另一方面,智力技能往往又是外部动作技能的支配者和调节者,复杂的运动技能往往包含认知成分,需要学习者智力活动的参与,手脑并用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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