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第四编>>第二十八章 法与自由>>第二节 法对自由的保障作用
 
 三、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
  尽管自由是一种社会价值,但自由不是无限的。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做的自由,必然是无用的甚至是有害的,因为每个人行使这种自由时总是与其他人的自由相冲突。因此,如果自由没有限制的话,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状态:所有人都可以无限制地干预别人。基于这种认识,洛克指出: 自由并非人人爱怎样就可怎样的那种自由,而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如意行动。
  自由是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的自由,并不是任何人的任性。在现代社会,作为权利之自由,它的范围由法律确定的,并以法律准则作为准绳。“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
  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是建立在自由需要法律予以表现的前提下的。为什么自由要借助法律的形式,由法律确定其范围呢?马克思指出:“因为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起真正法律的作用。哪里的法律成为真正的法律,即实现了自由,哪里的法律就真正地实现了人的自由。”这意味着,人的自由权利除了法律规定的界限外,不受任何特权或权力的干预和束缚。
  法律确定自由范围的方式包括:
  (一)确定基本自由
  人们的自由是广泛的。法律总是对人们最基本的自由予以法律确定,对一般的自由则通过法律不予禁止的方式赋予。通观世界各国的宪法和法律都把公民的基本自由规定在自己的宪法性法律文件之中,并将其宣布为不可侵犯者。各部门法律也总是以宪法性法律文件的类似规定作为自己的立法根据,以具体地规定对各种自由予以相同或不同方式的保护。当各种自由遭到侵犯时,法律会对侵犯自由的违法犯罪给予适当的法律制裁,给自由以强制性保障。
  (二)确定自由的量度
  自由并不是无限的,尤其是普遍的自由,一个公民应当享有,其他公民也同样应当享有。共同享有同一自由的情况是普遍而经常的。自由的资源并不都是无限的,因此,人们就可能在自由资源的分配与利用上产生矛盾和冲突。于是法律在确认人们基本自由的同时,又对一些基本的自由予以量度规定,使各行为主体都能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同时拥有和实现自己的自由。法律对人们自由的量度规定,有利于人们适当地享有自己的自由,并不会对他人的自由形成威胁或者侵犯。
  (三)法律确定自由的边际
  自由与自由之间会有一定的交叉,甚至冲突,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法律规定的自由会有交叉乃至冲突,人们在享有这些自由的时候也难免会发生矛盾。为了避免冲突或矛盾的发生,法律就在事前对某些自由做出边际规定,使各种自由在各自的范围内行使或发挥作用,而不至于彼此冲突或矛盾。法律对自由边际的确定,有利于人们准确地把握自由和享有自由。一旦因此而发生法律上的纷争,也便于依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