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幼儿认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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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幼儿推理能力的发展
  推理是思维的最基本形式。推理是人在头脑中根据已有的判断推导出新判断的过程,它是判断与判断之间的联系。推理过程中所根据的已知判断叫“前提”,经过推理而形成的新判断叫“结论”。幼儿的推理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两种形式,前者比较简单,后者较为复杂;还可分为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
  幼儿在一定的范围内已能进行一些简单推理,但水平比较低,表现在其推理的抽象概括性、逻辑性、自觉性都较差。所以在幼儿的推理中,有许多看起来是荒唐可笑的。幼儿推理能力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幼儿归纳推理、演绎推理和类比推理的发展趋势上。
  (1)幼儿的归纳推理
  归纳推理可以说是一种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幼儿的概括尚处于具体形象水平,所以只能对事物外部的非本质特征进行归纳,很难抓住事物间的本质联系进行归纳推理,有时会出现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例如,年幼的儿童看到大人在田间种豆,知道了“种豆得豆”的道理后,回家后就可能会抓起自己最爱吃的东西,如糖果、蛋糕之类的埋在地下,希望它们也能像豆一样生长。随着儿童概括能力的发展、类概念的形成,归纳推理能力才逐渐发展起来。
  (2)幼儿的演绎推理
  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它与归纳推理相反。三段式是一种最简单而又典型的演绎推理形式。研究表明,幼儿演绎推理能力尚处于萌芽时期,如问“一切果实里都有种子,萝卜里面没有种子,所以萝卜……”,有的幼儿会说“萝卜是长在地里的”或“萝卜是根”等与所提供的两个前提毫无内在联系的回答;有的只能重复小前提“所以萝卜里面没有种子”;有的也可能会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或实际认识提供答案:“所以萝卜不是种子”或“萝卜是蔬菜”等。但经过专门的训练,幼儿也能掌握三段式逻辑推理。
  (3)幼儿的类比推理
  类比推理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推理,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归纳推理。相关研究表明,幼儿已具有一定的类比推理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幼儿的类比推理能力也逐步提高。3岁儿童基本上不会进行类比推理;4岁儿童类比推理能力开始发展,但水平很低,如他们能正确地选择答案,但不清楚理由是什么;5、6岁儿童大多处于类比推理能力发展的过渡水平或较高水平,如他们能部分地根据外部特征来理解类比关系,或能基本理解关系,但不能用语言确切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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