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他律道德或道德实在论阶段
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由于仍处在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所以对道德认识的表现有这样的几个特点:①儿童认为规则是绝对的、固定不变的,是由权威给予的,而不理解规则是可以经过集体的协商来制定或改变。比如,与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谈吃午饭的时间规则,孩子原本应该是在11时半吃饭,然后对孩子说由于碰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能不能把午饭的时间改到12时。孩子认为不能改,因为这已是规则,改变规则是不合理的。②儿童在评定是非时总是持极端态度,非好即坏。③儿童判断一个行为的好坏,是根据行为的后果而不是根据行为的动机。比如,告诉儿童两个小故事,一个故事中的小主人公因为淘气打破了一个杯子,另一个故事中的小主人公因为想帮妈妈干活而打碎了十个杯子,问哪个孩子更坏。结果儿童认为第二个孩子更坏,因为他打碎了很多杯子。④在此阶段的儿童把处罚看做天意,是报应。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孩子踢球把邻家的玻璃打碎,然后就逃走了,在跑的时候被石头绊了摔跤了,问儿童“孩子为什么会摔跤?”回答是:因为他把别人家玻璃打碎了。
(3)自律道德或道德相对论阶段
皮亚杰认为处于这个阶段的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有这样几个特点:①儿童在判断行为的好坏时,是根据一个人行为的动机而不是根据行为的结果。比如,问上例中所说的两个打碎杯子的孩子哪个更坏,儿童会认为是前一个打碎一个杯子的孩子坏,因为他是因为淘气才打碎杯子的。②儿童认为规则是可以通过集体的讲座和协商而调整和改变的。③儿童不根据是否遵从权威来判断是非,而是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和评判别人;儿童提出的处罚与所犯的错误更加贴切,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
皮亚杰认为,幼儿的道德认知属于第二阶段:他们在道德判断和行为上表现出“他律道德或道德实在论阶段”的所有特点。同时,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与儿童的认知能力发展是相对应的和平行的。幼儿道德的他律性就是幼儿认知的自我中心和实在论的反映。幼儿晚期,儿童的道德认知开始向自律阶段转化,但真正达到自律道德或道德相对论阶段则是在儿童入学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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