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家与国家的对外行为
国家是国际政治的基本行为体,国家的对外行为构成了国际政治的基本形态,决定了国际政治的主要内容。因此,了解国际社会中的国家是认识国际政治的一把钥匙。现代国际政治中的国家指民族国家,它们形成于近代欧洲,具有领土、人口、政府和主权四个基本要素。国家的对外行为主要有外交和武力两大基本类别,国家利益时国家对外行为的根本原因,国家实力是国家对外行为的基本依据。
       一、国家的形成与要素
(一)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
国家(state)是政治学科的核心概念,但政治学与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内涵并不完全相同,研究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差异。政治学对国家的研究偏重于政治形态,主要研究国家的内部问题,包括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国家的职能、国家机构的设置及运行制度等。对这些问题,特别是国家起源和本质的不同解释,形成了西方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区别。西方政治学在国家起源问题上主要有社会共同体说国家契约说国家统治说国家要素说等观点,但是这些观点除了各有不足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即主要根据表面现象来研究国家,没有将国家与生产力、与阶级联系起来,因而不但没有正确地揭示国家的本质,反而引起人们对国家认识的很大混乱。对国家的起源和本质问题提供真理性认知的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分工、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使人类社会第一次出现了巨大的利益分化和利益对立,占据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和控制奴隶阶级的反抗,协调各种矛盾,需要一种建立在暴力组织基础上的特殊公共权力,这就是国家。因此,国家的本质“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是统治阶级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解释了国家的本质不过是产生于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的一种表现形式,阶级性、暴力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这为我们全面地认识国家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不是指作为一般政治形态概念的国家,它研究的不是国家的内部问题,不是国家的起源、本质和职能,而是国家作为统一的政治实体的对外行为规律。这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研究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国际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单位具有的自然形态和一般属性及其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利、义务,这就需要将各种社会制度的国家都作为某种人类社会共同体同等看待。二是研究国家的对外行为,包括国家行为的目标、行为的手段、产生的原因、基础及其后果等。虽然国家在对外交往中,也会体现出阶级性和民族性的双重属性,国家的对外行为与对内行为密不可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内政治的制约,并为国内政治特别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但在国际舞台上,国家仍是作为全体国民利益的代表者,而不仅仅是作为某个阶级的代表者身份出现的。因此,对国家的国内身份特别是政治属性和阶级属性进行忽略处理,是国际政治研究的一个基本前提,这并不是忽略国家的阶级性,而是为了更集中、更具体地研究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行为规律。
(二)古代和近代的国家
国际政治一般将处于一定国家体系中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国家体系中,国家的自然形态和构成要素并不完全相同。人类历史最早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体系分别是古代希腊的城邦国家体系和中国的诸侯国家体系。公元前五六世纪,在古代希腊的雅典等地就形成了彼此隔离而又生机勃勃的小城市,后来逐步发展成为城邦国家。城邦国家大多是像奴隶制的民主制度,在自然形态上,一般具有三个要素:城市、国家机构和国家机器、公民或公民大会。在整个希腊地区,大约诞生了150多个城邦国家,它们在彼此平等的基础上互相交往,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城邦国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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