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诸侯国家体系集中体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诸侯国一般都确立了君主专制制度,有着比较明确的地域和领土界限,在政治技术方面,无论是国家暴力机器还是政权组织形式都已经具备了完整的形态。而且,诸侯国已经树立了王朝正统的观念和政治传统,也就是说,在国家内部,政权更替仅限于君主家族内部特别是嫡系血脉,外族和大臣染指被视为非法。这就使得国家内部的政权更替不会对对外行为产生剧烈的影响,使国家能够作为一个统一的形态对外行事。与希腊不同的是,在诸侯国之上有一个形式上的最高中央权力单位,即周王室,维系各诸侯国与周王室的规则就是“礼”,各国承认周天子作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性、合法性身份;周王室不干预诸侯国的内部事务和彼此之间的交往与战争。
进入中世纪以后,在东亚、西欧和东西方地区之间分别形成了三种地区性的国家体系。东亚的国家体系是指以中华帝国为宗主国的宗藩——朝贡体系。这一体系建立在华夷有别的秩序基础上,它的核心是不平等。首先,中央王朝并不认为邻国是真正的国家,而是把邻国的关系看成是天子与臣民的关系,四邻国家是藩国,而不是“与国”(即像大秦【罗马】帝国一类的国家),是蛮夷之邦,它们围绕着天朝,臣服于中央王朝,是中央王朝的附属物。其次,与罗马等帝国不同,中华帝国在世界上最早形成了一体化的国家民族即中华帝国——民族,但与所有帝国一样,帝国本身没有明确的国家、民族概念和主权意识,朕即国家,国家即天下,这种国家是独一无二的。中华民族的概念也不是以他物为参照对象的。在当时,四邻的少数民族被统称为“四夷”,不具备与汉民族平等的地位,这都不是建立在平等观念基础上的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民族概念。第三,现代的领土概念具有明确的地理范围,居民有着明确的效忠对象和民族情感认同,但在帝国体系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子领有四海的土地和人民,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固定的领土和效忠的居民等现代概念。
西欧体系主要是指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形成的基督教世界体系或封建国家体系。这一体系中的封建国家的构成要素与后来的;民族国家有很大的不同。西欧封建国家执行的是封建原则,土地从国王开始一级一级往下分封,形成由国王、大领主、中小领主再到农奴的金字塔结构。虽然也有所谓的领土和居民,但却是空洞的概念,封建国家的国土由大小领主的领地构成,国王要求大领主效忠自己,但不能直接干涉领主领地上的事务,也不能越级要求中小领主直接效忠自己,国王不是农奴和中小领主的效忠对象,因而人们只认同自己的领地,而不认同国家。同时,由于处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宗教统治之下,共同的宗教信仰和书面语言(拉丁文)使人们产生了同质文化的亲和情感,并不认同民族,国家和民族并不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