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主权国家的外交政策
国家的外交决策是国家之间交往的最主要的前提条件。任何国家之间进行交往,首先需要进行外交对策研究,涉及国家对外交往的政策目标、外交方针原则、外交方式等具体内容的研究决策。国家对外交往的目标、方针、政策的研究与决策过程,一般就称之为外交决策。
一、主权国家外交政策的界定与分类
1.外交政策的界定
外交: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对外关系的目标,推行与其相适应的对外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活动,通常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外交部门的代表进行的各类外事访问、谈判、交涉、缔约等对外活动。
战后许多国家的外交,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专业外交人员的官方外交活动之外,一般还有民间渠道进行的大众外交或民间外交。例如,中美关系改善之前,中美两国政府之间的外交接触,主要是双方大使级会谈,现在日内瓦,后移至华沙。但是1971年4月,在日本三重岛举行的第31届世乒赛上,毛泽东启动了民间外交的渠道,中国乒乓球队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小球拨动打球,加快乐中美关系正常化的进程(乒乓球外交)。
外交政策:指国家在对外活动中所要遵循的方针原则、追求的目标、采取的具体措施。
如果说外交一词更多地指实现对外目标与政策的活动,那么外交政策一词,则是规范外交活动的方针与实施的措施。无论是外交政策,还是外交政策指导下的外交活动,它们都必须从根本上服从统一的国家对外战略。如果说国家对外战略是国家对外交全局综合分析与较长时间段的谋划,那么外交政策只能是实现对外战略的具体时间段内的行动计划、目标与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