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目录]
[教学目标]
[学习引导]
[知识体系结构图]
[练习、作业与思考题]
[学习资源]
|
第三章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和目标
[返回章节目录]

[3-3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
基础教育改革的具体目标(3-2-3)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提出6项具体的目标:
1.改变课程过于重视知识的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1]。
2.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制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适应不同的地区学生发展的要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2]。
3.改变课程内容“难、反、偏、旧”和过去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3]。
4.改变课程事实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知道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和合作的能力[4][相关图片链接]。
5.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和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的教学实践的功能[5]。
6.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