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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其他重要思想家的思想

    明末清初是“天崩地解”、社会急剧动荡的时代,也是思想家蜂出并作、思想繁荣的时代,就思想的整体风貌而言,可与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相匹敌。孙奇逢、陈确、傅山、李颙等思想家的思想在思想史上的地位和影响,也不可小觑。
    孙奇逢(1584——1675)字启泰,号钟元,保定容城人。为东林巨子顾宪成、高攀龙私淑弟子,与东林党人过从甚密,曾拼力营救入狱的东林党人。崇祯初年,两次组织民众武装抵御清军侵扰,保住容城。明亡后,屡拒清廷之召,迁居河南辉县苏门山夏峰村,创办书院,著书立说,四方学者云集影从,称其为夏峰先生。其为学广泛,通于理学、经学和史学,著述丰富,主要有《理学宗传》、《四书近旨》、《读易大旨》、《中州人物考》等,其著述为后人汇编为《夏峰先生集》、《孙夏峰先生全集》等。
    孙奇逢在学术上持兼容并包的态度,主张在学有宗旨的前提下,兼采兼善而从,反对“存此一说,便欲废彼一说”的门户之见。他认为要求得学术思想的完善和发展,必须兼采,其道理譬如“五味调而成羹”、“八音谐而成乐”、“四时备而成岁”。他于理学表现出兼采朱、王而折衷调和的思想倾向,认为“求之事物之际”,是朱熹的功绩所在;使人在泛滥词章、不知所归中“反求心性”,是王守仁的贡献。他欲使朱、王“相济为用”,以朱学之“实”济王学之“虚”。所撰写的《理学宗传》,重视由周敦颐到顾宪成的理学宗统,王学亦预理学“大宗”之列。对于理学诸家的评论,不以词章训诂为意,而以“躬行实践”为主要标准。
    他秉承《易》传“道不离器”的思想,又鉴于王学末流禅化而导致的空疏,强调“以事物为体”,提出以“礼”说“理”的主张。他认为事有定形,而理则常变,离开事物而空执一理,非但不能真正明白道理,还无力经营事务,从而荒废人伦实际。因而他赋予“礼”以本体的重要位置,指出“礼”是条理、制度,是有形可以把持的东西,由之以明“理”,由之以“躬行实践”。其主张所表现出的唯物倾向,散发着经世致用的实学旨趣,为戴震等后来思想家提供了积极的哲学因素。
    陈确(1604——1677)字乾初,浙江海宁人。青年时因屡次落第而厌倦科举。中年后师从刘宗周,兼之明清易代造成的社会动荡,思想发生发生深刻的变化。其为学本于性情,重视自得,“不肯随声附和,遂多惊世骇俗之论”。主要著述有《葬论》、《葬经》、《大学辨》、《性解》等,后人辑录其著述为《陈确集》。
    陈确的思想特点主要体现于对世俗和理学的批判上,尤其是后者。他47岁时著成《葬论》,晚年又著有《葬经》,对世俗流传的迷信学说予以大胆的揭露和批判。51岁时著成《大学辨》,指出理学家所推崇的《大学》并非圣贤所作,并对《大学》的格致正诚修齐治平的逻辑以及“知止”的观点予以批判。他认为人们进学致知的方式和途径各有不同,而且进学致知是个没有止境的过程,因而指斥《大学》的逻辑是“私伪”之学,“知止”的观点是禅家空寂之学,同时指斥朱熹“一旦豁然贯通”的说法。欲从经典基础上颠覆理学。
    在知行关系上,他汲取了王守仁知行合一说的合理因素,反对朱熹的“知先行后”说,以人的直接经验为出发点,认定“行”是“知”的根本源泉。在人性论上,反对理学家将人性划分为“义理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观点,认为人性不是天理的体现,是后天学习的结果,不存在先天的善与恶。他认为人性具有自然属性和道德属性,人的正当情欲也是人性的一种体现,并明确提出“天理皆从人欲中见”的命题。他指出,从人性中流露出来的欲望是人的自然要求,正当的自然要求就是天理。他认为君子、小人之辨太严,天理、人欲之辨太严,抹杀了人的正当的欲求,有害于人之身心。其本质就是以自然人性论为人的正当欲求正名。
    傅山(1607——1684)字青主,陕西曲阳人。意气风发,曾聚众上书,为营救被阉党诬陷入狱陕西提学袁山而奔走,并以此名噪一时。明亡后,著道士冠服隐居,拒清廷博学鸿词科之召,潜心学术。他是一位著名的书画家和医学家,同时也是有特色并有较大影响的思想家。其学无所依傍,自为自立。主要著述有《霜红龛集》、《荀子评注》等。
    其思想特色及表现是以文字学和诸子学为根底的。他认为“经”本来是“圣”字,而“圣”与“子”字在古文字表现上皆从“川”,故“经”“子”本意相似,而且孔子、孟子都不称“孔经”、“孟经”,足见先有“子”而后有“经”。因此,他主张“经”、“子”平等。他批评了人们对于《荀子》人云亦云的态度,认为《荀子》一书不全是儒家言论,其精华处不在儒家的言论,而在于近法、近墨、近刑名家的言论,荀子是对先秦诸子百家总结式的人物。他还阐释了《荀子》一书中“化性起伪”的“伪”字,以其意为“人为”,而非“诈伪”之意。从而批判了理学家的道德先验论。他蔑弃、否定理学学说,声称“不辨朱陆买卖”;对于世俗儒者及其学说,则讥之为“奴儒”、“奴见”、“奴书”,表现出视之如敝屣的态度。
    李颙(1627——1705)字中孚,号二曲,陕西周至人。出身贫寒,考艰苦自学而成名。与当时的孙奇逢、黄宗羲,并称“三大儒”。其为学继承“关学”经世有为的传统,青年时潜心于经济、兵法,中年后提出“悔过自新”的学术主张,致力于“明体适用”的学说体系的构建。以明朝遗民自居,婉拒清廷之召。主要著述为《四书反身录》、《二曲集》。
    他提出“明体适用”的学说主张,出于对理学的修正态度,出于对明末“束书不观、游谈无根”之空疏学风的批判。他指斥时下学风,认为“人生吃紧要务,全在明己心,见己性,了切己之大事”,“口头圣贤,纸上道学,乃学人通病”。表现出经论济世的实学学风。
    他认为,儒者之学,是明体适用之学,由体、用两方面构成。所谓“明体”,即是“识心悟性,实证实修”;所谓“适用”,即是“开物成务,康济群生”。简单的说,就是切于个人性情,讲求自得之实学,关注国计民生,立足于社会实际,强调致用。他认为,儒者明体适用之学,自秦汉以后已经被破坏了,士人习于词章,志在名利,所为之学已经不能称为儒学,只能称为俗学、名利之学。他指出,只讲求适用而不明学体,则是“霸儒”,明体而不求适用,则是“腐儒”,既不明学体,又不讲求适用,只是一味地泛滥词章,就是“俗儒”。其思想主张,对于清初经世学风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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