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教育评价注重学生获得怎样的答案,而不是怎样获得答案。这样,学生获得答案的推理过程、思考性质、证据运用及假设形成等因素都被摈弃于评价视野之外。过程性评价则能深入到学生发展的进程中,及时地、动态地了解学生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困惑与收获,从而可以对学生的良性发展和持续进步实施有效的、适时的指导。与那种把学生的学业成绩从整体教育价值追求中,从学生完整的学校生活中,从课程中分离出来的做法不同,过程性评价使学生回到到完整的、丰富的学习生活过程中,保证了评价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它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学习态度、良好的学习情感、科学的探索精神,真正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的整合与统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它也把学生在课程开发、实施以及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全部情况都纳入评价的范围,强调评价者与具体评价评价情境的互动作用,并且承认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过程,充分体现了对学生主体性与创造性的尊重。
3.要倡导参与性评价观 传统的学生评价往往把学生排除在评价活动之外,评价者是评价活动的当然主体,学生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无法在评价中维护自己的利益,阐释自己的见解。这造成了评价活动中的主客体两分,否定了自我评价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学生评价容易走入偏颇。教育评价参与观将评价活动看成是评价者与被评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建构意义的过程。评价是价值判断的过程,且这种价值是多元的。在评价情境中,不论评价者还是被评价者,不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是平等的主体。学生作为课程与教学情境的“内部人员”,在评价中具有主体性,而不是被动的,供“外部人员”评价的对象。参与性评价观展现出一种“解放”精神,倡导对评价情境的理解而不是控制,以人的自由与解放作为评价的原则。评价变成了主动参与、自我反思、自我觉悟、自我教育、自我学习的过程。评价者与被评价者、教师与学生在评价过程中是“交互主体”的关系,评价过程是一种民主参与、协商和交往的过程,管理者、教师与学生共同承担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