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判理想主义不是研究国际关系现状怎样,而是看国际关系应当怎样,对国际问题的研究完全凭主观意志,把自己的理想当成是国际关系中的事实,而不愿意对复杂的国际关系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
第二,批判理想主义对国际问题的看法过于理想化,理想主义提出,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国家间的利益可以和谐,集体安全是可靠的,实现和谐的国家间关系可以保障世界和平。现实主义在人类在不断进步的观点上是和理想主义的观点一致的,然而,现实主义所认为的人类的进步并不是像理想主义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直线上升式的进步,而是在后退和反复挫折中的前进。人类的进步在现实主义者看来经常是前进一步后退半步的进步。对于国家间关系,现实主义的理论要比理想主义的理论悲观得多。他们认为国家利益决定了国家之间关系难于协调。正因为国家间的利益经常有矛盾,所以战争则是人类生活中经常存在的事实。靠集体安全的力量是不可能维护世界和平的,世界和平的保证不是利益和谐的结果,而是利益牵制的结果。
第三,批判理想主义在研究国际问题时忽视权力。在国际关系中,如何看待权力问题是多年来一直争论的问题。在理想主义者看来,权力是国家之间矛盾的根源。他们对权力嗤之以鼻,他们提出在国际关系中,道德和国际法是和平的保障。但是现实主义者认为,没有实力的国际关系是空想的国际关系,靠国际法和国际道德来实现国际和平是一种空想的乌托邦。
现实主义的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性本恶。现实主义学者或是从哲学角度出发,或是从宗教角度出发,都认为人性是恶的。而且,他们认为人通过教育和智慧的增长并不能解决人性恶的问题。由此出发,他们指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冲突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人总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人是自私的观点决定的。作为人的集合体,国家同样会反映出这样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冲突和斗争是国际关系中的最基本特征。
(2)国家是国际体系的主要行为体,其他任何国际行为体都不能代替它。
(3)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在无政府中国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存权、领土权和军事安全总是要追求权力。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种权力的关系。国际政治是一种权力的斗争。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主要是由国家在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地位来决定的。国家的权力来自于国家的实力。国家的实力越大,它在国际社会中的权力就越大,也就越能保护自己的国家利益。
(4)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是分析国家行为的标准。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利益在国际政治中的地位非常重要。作为一个国家来说,在权力限定下的国家利益是决定一个国家对外政策的主要依据;对国际社会来说,以权力限定的国家利益是我们观察一个国家外交政策是否正确的依据。现实主义认为,一个国家在制定外交政策的时候,一定要以自己的国家利益为标准,而国际道德和国际法是不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外交政策的标准的。
(5)道德和有关的价值观念是相对的。现实主义反对把道德、公众舆论、国际法等置于外交上的重要地位。他们中的一些人认为,虽然不能否认道德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但是,最好的办法是有实力和采取正确的外交手段。国际道德的实施要和国家的具体情况相结合,道德是受到国家利益的限制的。另外还有些人则认为道德根本就是不重要的。
(6)维持国际和平最好的办法是依靠均势。大多数的现实主义者主张通过结盟的办法实现力量均势。在均势的作用下,国际和平就可以有保证。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实主义者看来,结盟和集体安全的概念是不同的。结盟要求参加结盟的各方对安全承担义务,但是,集体安全的参加各方对于安全,特别是对其他成员国家的安全是不必要承担义务,特别是军事上的义务。现实主义者认为在维也纳会议之后,欧洲之所以出现了近百年的和平主要是因为欧洲的均势在其作用。在现实主义者的外交思想中,只要均势实现了,国际和平就可以有保证了。
汉斯·摩根索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汉斯·摩根索
汉斯·摩根索是现实主义学派最权威、最优秀的代表人物,是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奠基之父”。他的贡献是最全面、最系统地将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理论发展至成熟阶段,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树立起了一座学术高峰。代表著作是《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
在《国家间政治》中,最核心的内容是摩根索提出的现实主义六原则。这六项原则被国际学术界公认为最完整、最根本的国际关系原则:
第一,政治现实主义认为,正如一般社会一样,政治受到根植于人性的客观法则所支配。现实主义相信政治法则的客观性。为了使社会不断完善,首先需要了解和掌握社会赖以生存的法则。
第二,以权力界定利益的概念是政治现实主义研究国际政治的主要标志特征,它使国际政治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区别于经济学(以财富界定权力)、伦理学、美学和宗教学。没有这一概念,政治理论,无论是国际理论还是国内理论,都将成为不可能。
第三,以权力界定利益的核心概念是普遍适用的,客观存在的,但它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权力意指人支配人的力量,它涵盖所有社会关系。权力是政治的目的,利益是政治的实质。利益则是判断和主导政治行动的永恒标准。任何政治均受以权力界定利益的概念的支配,这是现实主义区别于其他流派的根本点。
第四,政治现实主义意识到政治行动的道德意义,个人和国家都必须依据普遍的道德原则(如自由原则)来判断任何政治行动。但如果不考虑似乎看上去是道德行动带来的政治后果,就不可能有政治道德。事实上,采取成功的政治行动本身就是基于国家生存的道德原则。
第五,政治现实主义强调,普遍的道德法则与某一特定国家的道德要求不可能混为一谈,后者与各国国家利益的差异有关。
第六,政治现实主义强调权力政治范畴的独立性,坚持以权力界定利益,因此政治现实主义与其他学派的区别是真实的,是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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