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到首页教学大纲 | 相关下载 |

 

艺术概论

 

主讲教师: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潘必新 教授

 

 

二、“艺术”概念的历史演变以及现代“艺术”概念的形成

(一)“艺术”概念的历史演变

从原初的艺术概念的产生,到现代的艺术概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的过程。这个历史过程表明了现代的艺术概念生形成的历史必然性。这种历史性然性正是我们能够给艺术与非艺术划出界线的依据。

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艺术概念的历史演变过程。

先来看看在中国的情况。艺术的艺字最早见于甲骨文,字形是这样的:,这是一个象形字,象一个人手持小苗把它种到土地上。这个字在金文(青铜器上的铭文)中变成了这个样子:,字意为“持木植土上”。这几个字就是艺字的原始形态,它的本意是“种植”。《墨子·非乐》里有这样的话:“农夫早出暮入,耕稼树世,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诗经*楚茨》里有这样的诗句:“自昔何为?我艺黍稷。”这里的艺字用的都是它的本意。种植是需要技艺的,因此艺这个字就衍生出一个新的意义:才能。《尚书·金縢》记述周公的祷告之辞:“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材、艺指的是技术、技能。于是有才艺的人就被称为“艺人”,《尚书·立政》:“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各种技艺被称为“艺事”,《尚书·胤征》:“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和艺术家也包含在艺事和艺人之内。《周礼·地官·保氏》:“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六艺指的是礼、乐、射、御、书、数。乐包括音乐、舞蹈和诗歌,是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到了汉代已出现了“艺术”这个字,这是一个“艺”加“术”的复合字,而不是一个词。《后汉书·伏湛传附伏无忌》:“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艺指书、数、射、御,求指医、方、卜、筮。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反而没有被归入到“艺术”项目之下。《晋书》有《艺术传》,“艺术”仍指各种技艺,《艺术传》的序写道:“详观众术,抑惟小道,弃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经。……今 录其推步尤精、伎能可纪者,以为《艺术传》。”综上所述,艺或艺术这个概念的原始意义是指技艺,它也把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包含在内。至于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在我国是什么时候形成的,这个问题迄今尚未考究请楚。

西方的情形同中国几乎完全一样。古代西方人也把艺术归入一般技艺之中。据波兰美学家塔塔科维奇在《古代美学》一书中所说,希腊人赋予 Techne这个术语——我们译为“艺术”——以比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更为广泛的含义。对他们说来,它意味着有技艺的生产。凡是可凭专门知识来学会的工作都可归到Techne(艺术)这个概念之下,建筑、雕刻、绘画是“艺术”,木工、医药、烹调也是“艺术”。盖伦把艺术分为“平民艺术”(artes vulgares)和“自由艺术”(artes liberales)。所谓平民艺术也就是“奴隶艺术”。平民艺术是要耗费体力劳动的,自由艺术则是不需要耗费体力劳动的。前者是“手艺的”,后者是“智力的”;前者要低于后者。前者如建筑、雕塑,后者如修辞学、天文学和音乐。希腊人对待从事各种艺术的人的态度是复杂的,艺人们由于所掌握的知识而受到珍视;然而,他们同时又受到鄙视,因为他们的劳役实际上与一个熟练的劳工处在同一个层次上。笛尔斯在《古代技术》一书里说过:“就连斐狄阿斯这样卓越的雕刻大师在当时也被看作一个手艺人。” 希腊神话中有掌管文艺的女神,叫作缪斯(Musae,共有九位,分别掌管一门艺术,她们是:泰勒(Thalia)司喜剧,梅奥朴迈尼(Melpomene)司悲剧,伊拉特(Erato)司哀歌,波利姆尼亚(Polyhymnia)司抒情诗,卡利奥波(Caliope)司雄辩术和英雄诗,尤特波(Euterpe)司音乐,特普希斯瑞(Terpsichore)司舞蹈,卡里奥(Clio)司历史,尤拉尼拉(Urania)司天文学。其中的历史与天文学不在现代意义的艺术的行列之内,而在古希腊发展得无比辉煌的雕塑却被缪斯排斥在文艺领域之外。这或许就跟雕塑属于奴隶艺术有关,因为雕塑无疑是很费体力的。

古罗马和中世纪基本上因袭了希腊人的观点,把艺术看作技艺一类,而且在艺术分类问题上顽固地表现出轻视体力劳动的观念。西塞罗把艺术分为三个等级,即“最高艺术”、“中间艺术”和“低级艺术”,政治军事被看作最高艺术;以哲学家为首的智力艺术,包括诗歌和雄辩术,被看作中间艺术;绘画、雕塑、音乐、竞技则是低级艺术。就连建筑学家维特鲁维乌斯也自认低人一等,认为建筑同鞋匠同属一个等级,唯一区别就在于建筑要比制鞋难得多。

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艺术概念的理解依然如故,比如莎士比亚就是这样。《暴风雨》(莎士比亚的剧作)中的人物普罗斯庇罗,脱下自己的法衣,表示要金盘洗手,再不施行法术时,说了这样一句话:“Lie there,my art.”(“躺在那里吧,我的法术。”)在莎士比亚眼中,魔法也是一种艺术(art)。不过,文艺复兴时期有一个对促进艺术独立有重要意义的情况,那就是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家和建筑学家、诗人、画家、雕塑家竭力争取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并且,他们致力于去发现古代艺术遗迹中的美。值得一提的是,弗朗西斯科·达·奥兰达最先提出了“美的艺术”(fine art)的概念。尽管在当时并未引起注意,但是这是艺术概念衍变史上的一声春雷。

(二)现代“艺术”概念的形成

现代意义上的“艺术”(fine art ,“美的艺术”)概念以及艺术体系是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形成的,对艺术概念和艺术体系的确立起到关键作用的人物当推法国人夏尔·巴托(Charles Batteux)。他在1747年(一说1746年)发表了题为《统一原则下的美的艺术》(Les beaux arts reduits a un meme principe)的专论。他把广义的艺术(即上面所说的传统意义上的艺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目的的艺术,如农业、纺织等;第二类是以引起快感为目的艺术即“美的艺术”,它们联结了音乐、诗歌、绘画、雕刻和舞蹈;第三类是兼有效用和快感的艺术,如雄辩术和建筑。巴德认为“美的艺术”的“统一原则”,即把上述三门美的艺术联结在一起的统一原则是对自然的模仿。这个看法未必中肯,但是,他用“美的艺术”的概念,把三种艺术联结在一起,划分出了一个独立的“艺术世界”,把它从技艺以及科学、宗教中分离出来,这在世界美学史上是有开创意义的。 至此艺术在人世间总算占有了一块独立的领地。

从艺术概念的衍变过程我们能得到什么启示呢?第一,在现代意义上的艺术概念形成之前,业已产生出、存在着后来被归到艺术这个概念之下的一批人类创造物了,如建筑、音乐、雕塑等,由此产生了为它们命名的需要,艺术概念于是应运而生了。所以,艺术概念的形成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第二,概念是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出来,加以概括,就形成概念。有那么样的一批人类创造物之所以能够被一起归到艺术概念之下,表明它们之间必定有某种或某些共同的特点和本质,即巴托所寻求的“统一原则”。在巴托之前,艺术概念的共同本质是技艺性;巴托确立了“美的艺术”的概念,他把美的艺术的概念的共同本质确定为对自然的摹仿。“美的艺术”的概念的共同本质是否如巴托所说,大可讨论,但是,“美的艺术”必有某种或某些共同本质,这却是毋庸置疑的。

传统美学对于艺术有共同本质这一点是深信不疑的。因此,美学家们都认为应该而且可以给艺术下定义。不过,一说到艺术的共同本质究竟是什么,那就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了。到了上个世纪中叶,出现了我们在本章开头所讲的情况,即一批当代美学家向艺术理论上的本质论即认为艺术有共同本质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他们认为艺术没有共同本质,因此不能给艺术下定义,压根就没有艺术这种东西。关于这个争论,我在前面已有所评述,于此不赘。

 

 

Copyright © 2003 Mdme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