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矛盾律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论证过程中,对同一对象的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真,其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它的公式是“A不是非A”。
在数学论证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矛盾律,这是符合逻辑规律的。比如两个数相等和两个数不相等,这是一对互相矛盾的判断,根据矛盾律,这两个判断必有一个是成立的,也必有一个是不成立的。
需要指出的是,矛盾律下的两个判断是不相容的,也就是不能同为真,但这并不否定两个命题同为假。比如两直线相交和两直线不相交这是一对相互矛盾的判断,但有可能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是异面直线。
值得注意的是,矛盾律讲的矛盾是指逻辑上的矛盾,与现实的矛盾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矛盾律和同一律都是关于思维确定性的规律。同一律说“A是A”,矛盾律说“A不是非A”。可见,矛盾律是用否定的形式表示;同一律用肯定形式表示的思想,在这个意义下,也可以说矛盾律是同一律的进一步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