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充足理由律
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对于任何判断都必须有充分的根据才被认为是正确的,因为经这样推理得出的结论才能符合逻辑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充足理由的公式是“所以有B是因为有A”
数学中的概念、公理、定理、公式等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空间形式及数量关系的直接反映,是经人们证实的正确的结论,因此,在数学科学中,充足理由律就是必须以数学的已知概念、公理、定理、公式等事实作为根据进行论证,从而做出判断。
例如,说
等式两边乘以 得:
两边减去 得:
两边因式分解得:
两边除以 得:
以 代 得:
以 除两边得:
显然,结果是错误的,错误的原因在于以 除等式两边。因为 ,而 ,用0除等式两边,理由就不充足了。
在数学推理、证明过程当中,必须要求对象确定(同一律),命题不自相矛盾(矛盾律),不是模棱两可(排中律),有充分根据(充足理由律)。在数学教学当中,教师应该培养学生严格遵守这些规律来进行思考问题的习惯,不断发展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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