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数学命题教学
数学命题是中小学数学中的一个重要学习内容,对于它的意义、结构以及基本形式第本书的第四章已经做过详细的介绍,因此,下面仅就数学命题的教学做和点说明。
数学中的命题,主要包括公理、定理、公式。由于数学命题是由概念组合而成,反映了数学概念之间的关系,因此就其学习的复杂程度来说,应高于数学概念的学习。
一、公理的教学
数学公理是不加证明的数学命题,其真实性是从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数学公理又是证明其它命题的起点,因此,在数学公理的教学中,首先应该让学生认识到什么是公理以及公理存在的必要性、合理性与真实性。教师应该以谈话的形式引导学生回忆一些定理的证明,最终达成这样一个共识,也就是说,数学中之所以存在公理,是因为任何一个定理的证明都是以另一些定理为依据的,那么必然存在着一些已不能用已知的定理来证明,但是被实践验证了的正确的结论,即数学中的公理。
一般而言,可以给学生呈现实际事例,尽量通过一些具体事物的观察和实验,使学生确信公理的正确性,通过归纳验证数学公理的真实性,也可以让学生进行有关的数学实验来验证数学公理的真实性。例如,可以要求学生在白纸上作出给定两边长和夹角的三角形,再用剪子把它剪下,然后教师收集这些三角形纸片,要求学生观察他们是否重叠,从而验证“边、角、边公理”的真实性。再如,在讲授平行公理时,可以通过用三角板进行作图来认识它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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