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中小学数学原则体系
教学原则是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它们是根据教育目的和教学过程的规律提出的,是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教学原则是教学规律的反应,是各种各样的教学要求的集中反映,而这些要求彼此之间是有层次差别的,比如,教学的思想性原则与数学教学的数形结合原则就不是一个层面的要求。因而,各个单独的教学原则共同组成一个体系,这就是教学原则体系。了解教学原则体系的结构,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效率。
一、一般教学原则概述
我国学者王策三先生在其著作《教学论稿》中提出了八条教学原则:①关于思想性与科学性相统一原则;②关于理论联系实际原则;③关于学生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性统一原则;④关于系统性原则;⑤关于直观性原则;⑥关于巩固性原则;⑦关于量力性原则;⑧关于因材施教原则。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所编的《教育学》则提出四条一般性的教学原则:①全面发展的方向性原则;②教师主导和学生自觉性、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③知识结构和学生认知结构相统一的原则;④因材施教的原则。
前苏联教育家赞可夫提出了四条一般教学原则:①高难度、高速度进行教学的原则;②理论知识起主导作用的原则;③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④使所有学生都得到一般发展的原则。
美国教育家布鲁纳提出四条一般教学原则:①动机原则(学习的心理倾向);②结构原则(便于学生掌握知识结构);③程序原则(教学有合理的程序);④反馈原则(恰当地处理学习反馈问题)。
在以上所介绍的几种教学原则体系中,赞可夫的教学原则体系在我国教育理论界曾产生过较大的影响。王策三先生提出的原则体系显然受到了前苏联教学原则体系的很大影响,在实践中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充实,受到了普遍的认可,而且在我国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提出的原则体系,到目前为止,是我国学者提出的教学原则体系中包含条文最少的体系,但其内容却十分丰富,因此也受到普遍的肯定。布鲁纳的教学原则体系比较充分地考虑了动机、兴趣、好奇心等非认知因素在教学中的作用,同时还强调了学生的评价能力以及直觉思维,因此,布鲁纳的教学原则体系反映了当代哲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在我国已被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所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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