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进入课程-课程学习→教学内容-第三章 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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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巩固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数学学习过程是获取新知识、技能与巩固已学内容而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巩固与发展不能截然分开,应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巩固,在巩固的基础上向前发展。古人提出“温故而知新”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在教学中应很好地调节这两方面的进程,以便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这一原则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处理好新知识与旧知识的关系,知识传授与能力发展的关系。其含义有二:①要求学生牢固地掌握所学的知识,随时在记忆中再现这些知识。温故而能知新,探新也可习故,应结合新知识的学习巩固旧知识;②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使学生能力得到发展。
    这一原则是符合当前数学教学实际的。数学教材以系统性强为其特点之一,数学逻辑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发生断裂,就可能影响整个知识掌握,因此循序渐进,注意知识的巩固是教师应特别重视的。但也应看到,知识的巩固不是单线条式的简单累加,它体现在数学教学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在数学知识结构中,某一数学知识也常常是多个数学知识的交叉点,故应在知识与知识的有机联系中去巩固与发展知识,在知识的巩固中发展能力,以能力的培养求知识的发展。
    这一原则是适合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的。在数学学习中,学生心理发展既有连续不断的继承性特点,又有产生质变的阶段性特点。以心理发展动力看,也产生于两方面,一是已有的知识、智力水平或结构;二是在一定智力水平上所产生的新的动机和需要,这两方面相互依存。不具备一定的知识,智力水平就不可能产生新的动机和需要,而当已具备了一定知识,智力水平后,不及时加以引导、激发新的动机和需要,就会阻碍知识、智力水平的发展。因此贯彻这一原则,对形成学生心理发展的内部动因,促进学生心理发展中“新质”的出现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对如何使学生能巩固所学的知识,曾产生过偏见。不少教师只把让学生做习题看作是使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的唯一手段,认为让学生做的习题越多越有利于使学生巩固所学知识,不如此便不能继续新知识的教学。实际上,让学生做习题并不是使学生巩固所学知识的唯一手段,随着新知识的教学,让学生所做的习题,也不是越多越有利于学生巩固所学。当然太少也不行,这里有个适度问题。由心理学可知,学生学习知识,除当时通过反复运用、记忆外,还要通过复习,才能使学生牢固掌握所学知识。因此在教学中,必须对学生所学的旧知识予以经常的复习。同时应注意在教学中发挥学生的联想能力,使新知识与有关旧知识对比,使学生在顾此而联想到彼,从而使新旧知识都得到牢固记忆。
    如何做到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巩固呢?
    除上面从心理学角度所谈的之外,再谈两点:①在学习新知识时,要深刻理解这些知识,必须调动学生学习知识的自觉性。学习过程必须是学生积极开展思维活动的过程,用积极态度学到的知识是获得巩固知识的必要条件。因此,在教学时要激发学生对学习知识的强烈兴趣与欲望,把看似枯燥无味的数学课变得生动、活泼、紧张而有序,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②零碎的、杂乱的、无系统的知识是不可能巩固的。因此,使学生获得有系统的知识是使知识巩固的又一必要条件,它要求教师在教学时注意概念形成过程,讲清命题间的逻辑关系等。教学必须条理清晰、前后联系、层次分明,给学生系统知识,使其深刻理解知识,达到巩固的目的。
    由此可见,为了使学生巩固所学,在教学中应该注意结合新知识教学,使新旧知识穿插对比进行。即依巩固与发展相结合进行数学教学又是一个基本原则。

第三章详细目录 上页 下页  
第一节 数学教学原则的含义
    一、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二、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教学规则之间的关系
    三、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的体系结构
    四、制定数学教学原则依据
    五、确定数学教学原则的准则
第二节 中小学数学原则体系
    一、一般教学原则概述
    二、数学教学原则体系简介
第三节 传统意义下的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一、严谨性与量力性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与抽象相结合原则
    三、主动性与过程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六、巩固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第四节 新时期数学教学原则的发展
    一、对传统数学教学原则的思考
    二、新的教学原则体系的尝试
    三、数学教学原则研究的发展趋势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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