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时期数学教学原则的发展
一、对传统数学教学原则的思考
数学教学原则是数学教学实践的一般原理,是进行数学教学活动应遵循的准则。它的制定是依据数学的教育目标,按照有关科学原理,并吸取广大数学教师多年来在教学实践中获得的成功经验等概括而成。但由于考虑的侧重点不同,大家提出的具体内容也有所区别,没有定论。有的侧重于教育哲学的高度论述,有的侧重于数学的特点分析,有的侧重于教师教法研究,有的侧重于学生学的特点,有的侧重于教育学的一般原理延伸,等等。如弗赖登塔尔提出:“苏格拉底方法原则;再创造原则;数学化原则;严谨性原则;学生年龄特点与数学语言表达相适应的原则。”郑君文、张恩华、涂荣豹等提出:“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发展性原则;启发性原则;及时反馈原则。”这些数学教学原则都是“数学共同体”集体智慧的结晶,对数学教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是,金无足赤,它们也有各自的局限性。总体上说,这些教学原则缺乏一个统一的科学理论支撑,不是从一个或一组原理出发给予论述,这样就使得数学教学原则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可以选择这几条,也可以选择那几条,可以这样组合,也可以那样组合,可以任意增加一条,也可以随意减少一条。这样提出的教学原则很难说具有独立性、完备性和相容性。比如,“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严谨性与量力性相结合的原则”就具有某种相关性。再比如,作为教学原则,应该有高度的概括性,不能与教学方法一样具体,而应当是思想上的指导。教无定法,教学方法没有固定不变的程式,对于不同的内容可以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但指导同一节课的教学原则应该是相同的。
以往的数学教学原则,大多借鉴了一般教学论的原则,再加以数学特点的充实。这些借鉴来的一般教学论的教学原则,反映了传统观念中把教学活动完全看成是教师的活动,主要从教的方面进行约束和规定,具有历史的局限性。虽然,数学教学原则经过了数学特点的改造,但是,有的原则仍然过于笼统,似乎适合于任何学科;有的原则和另外的原则,似乎并非同一个层次,从总体上给人以零散、陈旧、一般化、缺乏整体性和科学性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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