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进入课程-课程学习→教学内容-第三章 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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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具体与抽象相结合原则

    (一)对数学抽象性含义的理解

    抽象性是数学的基本特点。所谓数学的抽象性,是指为了在比较纯粹的状态下研究客观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不得不把客观对象的所有其他特征抛开不管,而只抽象出它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进行研究。因此,数学是以客观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具有十分抽象的形式。一般来说,数学的抽象性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学的表现形式是高度抽象的
    数学内容的抽象性决定了其表现形式也是高度抽象的,所以,数学思维必须将思想材料概括为抽象的形式化的内容。例如,圆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图形,用数学的语言抽象出圆的定义为:在平面上,到定点的距离等于定长的点的集合,如果一个圆的圆心是点O,那么用符号语言可以将这个圆表示为:⊙O,这种表示也是很抽象的。
    2.数学的方法是高度抽象的
    这不仅表现在数学使用了大量抽象的数学符号,还表现在它的思维方法上。数学思维以深入细致的观察为基础,以分析、综合、归纳、概括、类比等为手段,充分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去进行思维。例如,反证法、数学归纳法、极限的方法、微积分的方法等,都充满了抽象性,因此,数学的思维以抽象思维为主。这一点和别的自然科学学科有一定的区别,如物理学、化学等学科,它们以观察、实验为主要思维手段;又如语文、外语、音乐等学科,它们以形象思维为主要手段。
    3.数学的抽象性是逐层递进。
    数学每一次向更高层次的抽象必须在前一次抽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例如,由数到式,由式到函数,又由函数到关系等,都是一个层层递进的抽象过程。
    4.数学的抽象可以达到人们感知所不能达到的领域
    例如,小学时我们学习十位数以内的加法,可以用扳手指头的方法去做,但学到多位数加法时,却不能用扳手指头的方法去做了,必须用一定的抽象思维去思考。一维空间我们可以通过火车在铁轨上行驶的情景去感知,二维、三维空间我们也还可以从我们的生活找到实际模型去感知,但四维、五维……以至n维空间,我们便很难感知到了,单凭直观是不行的,只能抽象地在头脑中思考。

    (二)具体与抽象相结合原则的意义

    不管数学如何的抽象,但它必须以具体的客观现实作为基础。任何抽象的数学概念和命题,以至抽象的数学思想和方法,都有具体生动的现实模型和实际背景。例如,从原始人分配猎物、计数等具体活动中,人们抽象出对应的数学概念和思想;从研究天体运动、航海活动中,人们引进了对数概念;从生活常见的实物,如桌面、窗户等抽象出矩形等概念,所以,具体性是数学抽象性的基础。另一方面,抽象性又要以具体性为归宿,因为从哲学认识论的意义上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数学理论的正确性也应由实践去检验。
    从研究数学的目的来看,数学必须为解决社会活动中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问题而服务。例如,函数概念、方程问题等,都是从解决具体的现实问题的实践中产生的,将它们再运用到实际中,便又可以解决许多不同的具体问题,最终以广泛的具体性为归宿。
    所以,数学中的具体与抽象是相对的,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又可互相转化,是辩证的统一。由感性的具体到抽象,又由抽象的思维到具体,这是人们认识具体数学事实的基本的认识规律。正因为这样,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是教学过程与人的认识规律的共同性与特殊性规律所决定的,在数学教学中具有特殊的指导性意义。

    (三)如何有效地运用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教学

    当前,中学生的抽象能力普遍较弱,表现在过分地依赖具体材料,一方面不能有效地从具体素材中过渡到抽象的数学内容中去;另一方面又不能灵活地将抽象的数学理论应用到具体的问题当中。而在教师方面,又往往容易忽视设置较好的现实问题情景,或运用直观的教学手段,将问题逐渐过渡到抽象的数学内容中去。这一教学矛盾的产生,主要原因就在于没有妥善处理好具体与抽象的关系。为了更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教师在教学中应遵循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回到具体的教学模式进行教学,一般来说,应该注意加强以下几个环节。
    1.通过运用生动、形象、具体直观的现实材料和教学语言来引入和阐明新的数学概念等内容。例如,通过温度的升降,货物的进出等实例引进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再进一步提出正数、负数的概念。又如,学生在刚学习立体几何时,常常难以想象图形在三维空间中的情景,这时教师可引导学生先观察活动的门板、讲义夹、粉笔盒等实物模型。只有当学生形成了一定的感性认识之后,才可能形成抽象的概念。值得注意的是,有人误以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材料”才是生动、形象、直观的,因而忽略了运用语言或形式的直观去引入数学新概念。其实,如果现实中难以找到具体的模型,还可以从学生已有的“数学现实”中去发掘,这些“数学现实”可能是低一层次的数学的抽象,但这些抽象在具有一定能力的学生看来却仍然是形象直观的。
    2.教师在运用生动形象、具体直观的数学材料来引入和阐明新的数学概念时,应及时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引导学生抽象归纳出具有一般性的数学概念和结论来。因为具体、直观只是手段,而培养抽象思维能力才是我们的重要目标。
    例如,利用“辘轳”、汽车驾驶室里的方向盘的转动、表盘上的指针的转动等现象,引入“旋转”的概念“将一个图形绕一个定点沿某个方向转动一个角度”,往往可以在直观感受的基础上,通过对这几个具体形象的事例的分析归纳之后,及时地引导学生抽象出“旋转”的概念,不仅使学生在认识上排除了非本质的特征因素的干扰,而且使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培养了学生的数学抽象能力。
    3.抽象到具体。学习了有关的、抽象的数学理论之后,应将它再运用到具体的实践中去,解决具体的问题,解释具体的现象,这个过程对学生深刻掌握有关的数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例如,在学生学习了平行四边形的不稳定性后,再让学生用这一性质去解释:为什么伸缩门由许多个平行四边形组成?
    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有时要经过循环往复才能完成。只有在教学中时时注意坚持具体与抽象相结合的原则,才能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

第三章详细目录 上页 下页  
第一节 数学教学原则的含义
    一、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二、教学原则与教学规律、教学规则之间的关系
    三、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的体系结构
    四、制定数学教学原则依据
    五、确定数学教学原则的准则
第二节 中小学数学原则体系
    一、一般教学原则概述
    二、数学教学原则体系简介
第三节 传统意义下的中小学数学教学原则
    一、严谨性与量力性相结合原则
    二、具体与抽象相结合原则
    三、主动性与过程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基础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原则
    五、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六、巩固与发展相结合原则
第四节 新时期数学教学原则的发展
    一、对传统数学教学原则的思考
    二、新的教学原则体系的尝试
    三、数学教学原则研究的发展趋势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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