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论是教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为解决教学问题而研究教学的一般规律的科学。教学理论对教学实践有着最直接的指导作用,也是教学技能培训和应用的重要理论基础之一。本节将简要阐述对与教学技能有直接影响的几种教学理论。
一、斯金纳的程序教学理论
程序教学理论是由斯金纳(Burrbus rederick Skinner)提出的,它的理论基础是行为主义心理学。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把刺激——反应作为行为的基本单位,认为学习即刺激——反应之间联结的加强,教学的艺术就在于如何安排强化。
斯金纳认为,教学目标就是对学生学习结果即个体行为变化的一种预期。根据行为主义原理,教学的目的就是提供特定的刺激,以便引起学生特定的反应,所以教学目标越具体、越精确越好。在斯金纳看来,学生的行为是受行为结果影响的,若要学生做出合乎需要的行为反应,必须在行为后呈现一种强化,此即所谓的强化原则;倘若一种行为得不到强化,它就会消失。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习环境的设置、课程材料的设计和学生行为的管理作出系统的安排,以期达到最好的强化效果。
斯金纳所提出的程序教学采用一个仔细安排、认真组织起来的教材序列,它运用强化原则帮助学生有效地学习。一个成功的程序教学通常包含以下要素:
1.小步子的逻辑序列;
2.呈现积极反应;
3.信息的及时反馈;
4.自定学习步调;
5.减少错误率。
在程序教材的开发中,程序教学理论综合应用了行为主义的一些重要概念,形成了系统分析、设计的开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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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和程序,为行为科学的教学技能分类以及分步训练打下了基础。
二、布鲁纳的认知结构教学理论
布鲁纳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他根据自己的认知结构学习理论构建了教学理论体系,即认知结构教学理论。布鲁纳认为,教学目的应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应成为教学的主要目的。教育不仅要培养成绩优异的学生,而且还要帮助每个学生获得最好的智力发展。布鲁纳依据自己对教学的理解,提出了四条教学原则:
1.动机原则
布鲁纳认为,学习的心理倾向与动机是影响教学成败的重要因素。学习与解决问题,取决于个人作出选择的探索活动。教学必须从激发和维持学生对学习探究活动的热情,保证这种学习探究活动的正确方向等方面对学生的学习进行促进与调解。
2.结构原则
任何学科知识都是具有结构的,教学必须探明达到最优理解的知识结构化问题,以使学生掌握学科的知识结构。结构原则分为选择再现表象的形式(动作、意象、符号),按经济原则把知识作出摘要或列出一览表,要使结构具有力量或有效力量三方面。
3.程序原则
教学活动的程序会影响学生获得知识和发展能力,教师应注意设计与选择最佳的教学程序。最理想的程序要与学习者的智力或认识发展顺序同一方向进行。此外,程序也必须经济,必须不脱离教学效果来考虑。
4.强化原则
强化最重要的是掌握时机,在学习者将其发现的结果与期望获得的结果进行比较的时刻强化效果会更好;强化的作用也与学习者内部状态有关;强化还应激励学习者的矫正机能等等。
布鲁纳还曾特别指出:“不论我们教什么学科,务必使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结构。”基本结构就是每门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公式、基本原则和基本法则等。布鲁纳的教学思想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概括为“教些什么?什么时候教?怎样教法?”其中,“教些什么”又是最主要的[1]。
三、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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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 60 年代以来,人本主义作为心理学的第三势力开始崛起。人本主义心理学家认为,真正的学习应该涉及到整个人,而不仅仅是为学习者提供事实。真正的学习经验能够使学习者发现他自己独特的品质,发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说,学习即成为,教学即促进,促进学生成为一个完善的人。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的非指导性教学是这一理论流派的主要代表。
罗杰斯把心理咨询的方法移植到教学中来,为形成促进学生学习的环境而构建了一种非指导性的教学模式。他认为,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起一个促进者的作用。教师通过与学生建立起融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的成长。这种教学过程以解决学生的情感问题为目标,通常包括以下五个阶段:
1.确定帮助的情景,即教师要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感情;
2.探索问题,即鼓励学生自己来界定问题,教师要接受学生的感情,必要时加以澄清;
3.形成见识,即让学生讨论问题,自由地发表看法,教师给学生提供帮助;
4.计划和抉择,即由学生作出初步的计划,教师帮助学生做出正确的决定;
5.整合,即学生获得较深刻的见识,并做出较为积极的行动,教师要对此予以支持。
罗杰斯认为,要发挥促进者,即教师的作用,关键不在课程设置,不在教师知识水平及视听教具,而在“促进者和学习者之间的人际关系的某些态度品质”,这些态度品质包括真诚、接受和理解三个方面。罗杰斯认为,真诚就是要求教师与学生坦诚相见,畅所欲言,没有任何的做作和虚伪。这是最基本的态度品质。所谓接受有时也称信任、奖赏,是要求教师能够完全接受学生碰到某一问题时表露出来的畏惧和犹豫,并且接受学生达到目的时的那种惬意。所谓理解,是指教师要设身处地站在学生的立场上考察或认识学生的所言、所为和所想,而不是用教师的标准及主观臆断来“框套”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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